近日,经山东省住建厅、财政厅评审,沂水县泉庄镇顺利通过2018年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评审,总评打分排名全省第一。
据了解,开展了绿色生态示范城镇申报创建工作,要求在为期三年的创建期内,绿色建筑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计开工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,新开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或建筑面积不低于
近年来,泉庄镇坚定不移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依托优良生态,全力发展绿色产业,重点突出绿色建筑建设,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,在小镇建设方面趟出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路子。
首先,坚持美丽乡村为基础,投资210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工程,栽植绿化苗木22万株;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,购进垃圾清运车4辆,完善保洁划片责任制,日清垃圾5.4吨;建设污水处理站2处,日处理污水400吨;狠抓污染防治,关停、拆除违规企业5家,治理、整改75起,清理小散乱污75家,禁养区停养、撤除14家,限养区改造提升74家,排查河道排污口10处,拆除河道厕所12处,生态功能恢复良好。
其次,坚持生态经济为动力,瞄准旅游、有机农业等绿色产业,全力深化供给侧改革,培育绿色动能。以
同时,坚持绿色建筑为支撑,把绿色建筑作为展示泉庄新形象的重要地标和小城镇建设主要载体,采用环保材料,按照星级标准建成地合生态休闲庄园绿色建筑工程、磨石沟社区建设工程等工程,总计达到57000平。
此外,全面推广新型能源、清洁能源的利益,建设3.174兆瓦集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年可节约标准媒1718吨,可减少CO₂排放4500吨、SO₂约14.6吨、NO₂约12.8吨;安装太阳能燃气壁挂炉3300余平,300余户群众受益;开发两处地源热泵,运转效果良好,深受游客和群众好评。
此次成功创建绿色生态示范镇,将进一步促进泉庄镇绿色生态发展事业,将对提升城镇品质、发展绿色产业、促进节能环保、改善民生等多方面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,将进一步提升泉庄的竞争力和影响力。(刘华)